“其实锅里的肉现在已经卤好了,只要舀桶里,用卤汁泡着,早上拿出来吃就成,我们现在谁都不用在这守着。”
江棠棠说着,把中午装狼肉的木桶拿来,将锅里的卤肉和卤汁一起舀到木桶里。
狼肉存放的事情完美解决,但这么一折腾,江棠棠却是没了睡意。
她躺在硬木板床上,想了想,干脆找了地方躲起来,偷偷进了空间。
昨天在山洞中采的水晶原石都凌乱地堆在库房里,还没整理。
江棠棠挑了挑,选了一些较小的碎石,拿去切割机切割。
江棠棠好些日子没动手了,做起来有些手生,折腾了好久,才慢慢找回感觉。
不过看了一眼时间,江棠棠没敢再继续做。担心离开房间太久,被人发现。
反正做水晶首饰的事也不急。
她先去房里挑了几件以前收藏的首饰,打算等到城镇的时候拿去典当了换些东西。
至于首饰的来路会不会被人怀疑,江棠棠并不担心。
原主性格强势,还爱吃独食,她的东西都是她自己收着,陆家人并不清楚她身上藏了多少东西。
*
第二天早上,江棠棠很早便起来做早饭,然后将昨晚卤的狼肉拿了出来。
“还真给我们吃啊?”梁嘉珉昨晚说狼肉是他们的,不过我因为维护陆时晏,倒没想占她们的便宜。
“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啊!大人,你们快尝尝!”狼肉已经被切成了薄片摆在盘子里,飘着浓郁的香味。
这等美食摆在面前,哪里还有官差忍得住,都大快朵颐起来。
“这肉真好吃!比昨天炖的萝卜更好吃!”
“比京城大酒楼都做得好吃。”
……
在官差们的赞美声中,江棠棠趁热打铁,找梁嘉珉谈起了生意,“梁大人,你觉得我这卤肉怎么样?”
梁嘉珉咽下嘴里的肉,朝她竖起个大拇指道:“不错,做得很好吃!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肉。”
江棠棠道:“那梁大人,你说我把这狼肉换成猪牛羊肉,做好了拿到京城去卖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