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鬼鹿宁一整个大震惊:“你现在都能赚得到三千万了??最近在哪里发财?”带带我。
贺绍哼笑:“千万要幸福,千万要快乐,千万要健康,这个三、千万。好老土的梗。”
沈确眉毛一扬,但还没开口,沈小花就说:“不是,就是三千万港币。”
这一出声,大家的目光都下意识看向她。
沈小花是跟着沈确来的。
她也穿着礼服,与她几乎没有情绪的性格截然不同,她穿了一件很清新的浅绿抹胸裙。
裙摆只到膝盖,露出匀称修长的小腿,裙摆织满羽毛,蓬松且有层次感,走起路来轻盈飘逸,像只小精灵。
也不知道是谁给她选的,反差这么大。
沈小花对众人的目光无动于衷,只说:“我们帮港府卧底的时候,顺便抓住几个通缉犯,有奖金,三千万。”
鹿宁咂咂嘴——哦,好一条暴利且不合适她的发财之路啊。
应如愿却对沈小花露出了饶有兴致的神情。
薄聿珩一看就知道,妹妹又要使坏了。
他莞尔,摇头,拿了一杯香槟喝了一口。
顺便扫了一圈宴会厅,哪里都很平静。
“就都送我啦?”
应如愿笑吟吟,“谢谢谢谢,不过他送我这——么——多钱,你也同意?”
沈小花看着这个过分漂亮耀眼的女人:“他送自己的钱,需要我同意?”
应如愿确实对这个曾经的“地下”组织第一狙击手感兴趣。
因为她是沈确“不怎么样哥”事件的女主角。
具体细节她不知道,好像是沈小花没试过,听人说,感兴趣,于是就去找了沈确,说要“试试”。
沈确本来拒绝了,结果沈小花说,他不要,那她就去找别人“试试”。
也不知道怎么个事儿,反正沈确找了过去,把正要跟她试的男人一脚踹出门,亲自跟她试了。
试后,沈小花对比的评价是——不怎么样。
这件事七拐八拐被贺绍知道了,贺绍笑了三天三夜后就去跟应如愿说了,两人又在一起笑了三天三夜。
至此,沈确就有了这个外号,并且成了他的耻辱,一提就炸。
之前应如愿是没有机会跟她碰面,现在碰上了,肯定要搭搭话。
她煞有其事地说:“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他要动用共同财产,当然得经过你同意。如果你不同意,他就算送出去了,你也有资格讨回来。”
怎么就共同财产。。。。。。夫妻才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