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母刚刚在厨房忙活,不知道外面的动静,只知道两人这是在比拼,现在来看一看就看中了薛煜写的江湖L。
时父冷哼一声。
时雾有些想笑。
薛煜轻笑着:“谢谢妈喜欢我字,不过比起爸的字来,我写的字还是有些稚气了,无法像爸一样收敛锋芒,我还要向爸多多学习。”
时雾闻言,扭头看向旁边的男人。
好啊,你这小子,还会拍马屁了。
时父一下就被拍爽,脸色也没那么难看,反而还是得意的说:“哼,锋芒的确要收敛,不过写江湖L嘛,还是这种大气的好一点,你写的还不错,不过还要多学学。”
时父说着,又拿出了其他毛笔字让薛煜写。
薛煜每一个字都写的格外的漂亮。
真的不是时雾吹,比练的30多年毛笔字的时父然而要好看多了,难不成这是基因遗传?
时父颜色也是臭臭的,不过又被男人的一通马屁拍的舒爽了起来,现在时父对待薛煜不再像以前那样仇视了,而是能把对方正常的当让自已一个女婿。
时母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笑盈盈道:“好了,老公,小雾这两人难得回来一趟,你老是拉人练字,干嘛。让对方好好休息,现在时侯不早了,我去给你们烧午饭。”
薛煜闻言,虽然没有说话,但还是跟着时母一起进了厨房。
时雾没想跟上去,却被自已的父亲叫住。
“哎,你们都结婚了,还老是跟着他干嘛?这是在家里他又不会跑,没必要跟着这么紧。”
时雾无奈,知道自已的爸爸是不爽了。
“爸,薛煜在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对我挺好的,所以你以后也不要老是对他冷嘲热讽,抱有敌意的了。”
看到薛煜被下马威,女孩儿心里其实还挺不是滋味的。
虽然这个下马威没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