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回到少年的住处。
说是六层半里面的半,可换个角度思考,意思是自带天台,整体上环境不错,就是爬楼梯吓人。
这是一个独居少年的狗屋,40平方米的一居室,再加一个浴室。
原来这就是独居男性的房间,没什么惊喜的地方。
你一个露宿街头的人没资格说我…
尽管是在反驳,但林扉的语气有些复杂,看似强势,实则底气不足。
强势的来源是自己给她提供一个住处,这里是自己家;弱势的来源是少年心里清楚——只要这个女生能保护自己。
童薇光丢下巨大的背包,脱下鞋子,自顾自穿越客厅,坐在天台的边缘上,晚风中,风衣敞开,里面的庞然大物呼之欲出,唇齿微张,一字一句。
我,要,吃,肉!
是是是。
这栋楼是伯娘名下的物业,位于旧城区。
虽然是伯娘的物业,但与很多包租公一样,他们并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新城区的高档小区,很少过来这里。
免租的。
少年表面上是白嫖,实际上是出租屋管理员,负责一些闲杂事宜。
林扉已经独居两年半,厨艺是有一点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翻了一下冰箱,只有面条、腊肉,以及一颗生菜,喂,我下面给你吃。
刚刚脱口而出,便是觉得有歧义。
好。童薇光回应一声,似乎是看穿少年的想法,耿直道:青春期的男生真的很无聊,这种谐音,无论听多少次,还是能想歪,天天瞎嚷嚷下面给你吃,不觉得无聊吗
要你管!
脑子有自己的想法,林扉有什么办法。
不过。
青春期,不就是这样子的吗
爱做梦、爱幻想,甚至想入非非的年龄。
林扉专心致志在厨房煮面,不时偷看坐在天台上的灰白发少女。
尽管刚刚经历过生死,可青春期少年的思维追上了他,突然意识到,这该不会就是boy
meets
girl的经典情节——同居过家家。
林扉仍在幻想等下自己用厨艺征服对方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