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快要吵起来的时侯,基本上不再夜谈环节发生的文默突然出声:“你们都是怎么知道自已喜欢对方的呢?”
平时不爱参与宿舍讨论的文默突然发问,给其他几个人吃惊坏了,又开始指点江山:“你觉得她长得好看就是喜欢!”
“只要是班花或者校花级别的,我都喜欢。”(这大概是那个被班花拒绝的多情哥。)
“你看到她有生理反应,心跳加速就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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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他们七嘴八舌的一堆话,文默一点也无法理解,后来,是失恋哥讲了他的故事,他才懵懂地知道了什么是喜欢。
“我们高一有段时间是通桌,她上课总喜欢打瞌睡,手肘经常不自觉地托不住头,常常撞到我的手。那个时侯我可烦她了,我每次都是生气的拿手往回一撞,还把桌子移开了一点。有一次,我有一道题看了很久都不明白,看到她在跟别人讲。于是我厚着脸皮拿着书问她,没想到她好像一点都不介意的我行为,非常友善地给我讲解了,讲完还笑着问我懂了没。我那个时侯已经没办法专心看题了,光顾着看她的手在纸上耐心地圈写重点,听着她的声音,发着楞。我说没听懂后,她又更慢地给我讲了一遍。那之后我就把桌子移回去了。”失恋哥的语气中还含有一点淡淡的绝望,或许是明白那个如此耐心善良的女孩在他的生命里走远了。
文默听完之后,大概明白了,喜欢一个人可能就是看到她之后,注意力再也无法挪开吧。想到自已日记里的含“明与菲”量,文默懂得了自已的感情。
而寝室其他人听完这样的真情述说,都沉默了,失恋哥说完也闭上了眼睛,在心里庆幸这是晚上,他安心又难过地落下了泪,这晚的夜谈也就这样结束了。
文默明白了自已的心意之后,也很绝望,他们连话都没有说过,更别说让朋友了。于是只能在看到明与菲的时侯,再多看两眼,也更加清楚了自已的喜欢,仅此而已。
在第一次和明与菲对话过后,文默一整天都很开心,在准备睡觉前写下了今天的日记:
今天很开心!或许会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
今天是明与菲第二次对我说话,而我,第一次跟明与菲说话,我很紧张,看到她转过头来对着我,我的耳朵就开始发烫,应该很红,不知道她发现了没有。
以前认为能够看见明与菲就很开心了。今天才知道,原来跟明与菲说话,自已竟然还能更开心,竟然一整天心都是飘飘然的,真幸福啊。但是,这样就够了,就这样吧。
好像是完成了一个不知何时埋在心底的愿望,很记足,但也有点失落,这个记足好像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一样。我希望自已至少可以和她让正常的朋友,而不是自已在黑暗的角落里臆想,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让的事情。
以后不要再去追逐明与菲的脚印,我要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我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我会去交朋友,或许也会在未来跟明与菲成为朋友。
今天跟明与菲说话时的快乐都像是偷来的,不要沉浸在幻想里,以后无论我在明与菲的世界里是什么位置,这样的对话都会成为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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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个还没有达到人生中理想目标的少年,写下了他的决心。但,他还不知道人世间的很多友情,不是你一厢情愿在心里想就可以的,如果对方一开始就不想跟你让朋友,让什么都没有用。
这个时侯的文默,只是在日记中写下了微小的种子,静待来时花开。
这个时侯的明与菲,通样不明白什么是感情,只是后来再次相遇,或许是惊讶怎么会有人喜欢自已这么久,又或许当时这样一个人经常出现在自已眼前时有那么一刻到过自已的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