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们已经精疲力竭,没有吃的,没有喝的,如果再背着宋宋腐烂的尸体,恐怕他们五人都逃不过这些猛兽的侵袭更走不出无人区。
是易木旸下的决定,放弃宋宋,就近把他埋在那个无人区。这个决定有多难,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是没办法,他必须保证另外四人全身而退。另外四人默默地流着眼泪,走时,深深地朝宋宋简易的坟墓拜了又拜,心头剧痛。
易木旸道:
“我一定会再回来带你回家的。”
“宋宋,我们一定会替你找到那个盗猎团伙。”
九死一生,他们五人回到了城市,都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之后,宋宋成为他们永远的噩梦,谁也不曾主动再提起宋宋的事,谁也不曾再组织探险,就散落在各个城市,过上了普通人朝九晚五的生活。
很多年了,易木旸后来曾去找过宋宋,但是风沙太狂早把那座坟墓吹成了平地,又或者他的尸体早被秃鹰啃食,总之,他再也没有找到宋宋。连盗猎团伙那些人,他只记住为首的人,皮肤黝黑,脸上有个大伤疤,其余一个消息都没有。
这几年,他亦是不再做任何野外探险的工作,把满腔热情都投入到俱乐部与各种挑战馆之中,渐渐地,他觉得自己被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同化了、磨平了心性、同流合污了。
直到遇到听星与她的孩子们,总算又有了让他愿意花时间去守候的事情。
本已放下过去了,结果丁置的话成功把他心头那股深藏的血液点燃了,为宋宋报仇,把盗猎团伙绳之以法是他一直想做却又无从做起的事情。
丁置说,经过长期对盗猎份子的追踪,当年杀害宋宋的那伙人终于有了眉目,脸上皮肤黝黑,脸颊有个大伤疤的人,在外名号是疤爷,而现在疤爷一行最后一次露面是在云南。
丁置约易木旸一同去云南找疤爷。
“你怎么知道这些事?老丁跟你说的?”易木旸很好奇。
“是的,我曾在青海工作多年,他曾委托我帮你找盗猎团伙的事。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陪我去一趟云南,会一会这位疤爷?”丁置目光灼灼看着易木旸,他知道易木旸是有血性的人,平静的城市生活压不住他。
但,让他失望了,易木旸想也未想就拒绝了。
“找盗猎团伙是他们警察的事,你找错人了。”
他现在惜命得很,那次从无人区回来之后大病一场,他就跟富女士还有爸爸发过誓,再也不去野外探险了,好好活着比什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