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余冕为什么会在这,还不是拜裴景初所赐。
说好来吃饭结果他一个人在提前预约好的餐厅等了足足四个小时,别说人了,毛都没见着!
期间,他给裴景初打了电话,对面的人一直都说,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
等等等,把他一个人撂餐厅等了四小时,真是好样的。
他实在是闷得喘不过气,决定先出来走走,没想到却撞到这么精彩的一幕。
陈任瞅了眼面前站着的男人。
脸嘛,长得还算不错,身材嘛,有些像细狗。
“你就是他男朋友?”陈任从地上站起来,踮起脚尖与他对视。
余冕推了下银丝框眼镜,“是。”
时鸢的表情微变,却在一瞬间内觉察他是在帮自己。
于是她立刻起身跳起来,手臂搭在男人的肩膀上:“对,我男朋友。”
陈任把身子往前探了探,脸都要贴到余冕的脸上,他总觉得这人在哪见过,可短时间内让他回忆,他又想不起来。
“细狗。”陈任忍不住骂了句。
光脸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身材绝对是比不过他的,这点陈任很自信。
他平时健身加上又练舞,可是有八块腹肌的人哎,当初何晴夕就是看上了这点才找他帮忙。
余冕气得想笑,掌心握成拳头想朝他挥拳,但他是个艺人,要时刻注重自己的形象,虽然还不红。
“土狗。”时鸢回骂了他一句。
“你。。。”陈任最讨厌听到土这个字了,他好不容易挤进上流圈子,谁敢说他土他就要跟谁拼命!
“你给我等着!”陈任气得哭唧唧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