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陆青云林若岚的小说《陆青云老领导》,该书的作者是陆青云,书中讲述了:无论到什么时候,在一个官本位思想浓郁的国家里,士农工商,走仕途的人,都是比较受看重的。所以,陆青云要当官!要当大大的官,这样才不辜负上苍给自己的这一次机会!。。。
听到这句话,刘刚原本有些畏惧的脸上立刻变了一副眼色,扫了陆青云一眼,嘴里嘀咕道:“还以为大学生有啥了不起的,闹了半天也是临时工啊。”然后,就不再理会陆青云,转身去一张桌子后坐下。
陆青云对于这样的人,着实是没有心情理会的,笑了笑,伸手拿起一张报纸看了起来。"
一个人站的位置不同,决定了他的心胸也不一样。陆青云作为一个重生者,拥有了十五年的先知先觉,他曾经问过自己,这一世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生活?
答案是幸福的生活!
何谓幸福?
过很好很好的生活,过让别人都没办法俯视自己的生活。
前世的陆青云已经受够了别人的轻视,尽管自己做了网络写手之后的收入虽然不高,但是生活已经足够,即便是在那个物价飞涨的年代,也能够养活自己。可是,他在别人的眼里,依旧是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废物。不仅仅是因为他没有正式工作,还因为他当初放弃成为公务员的机会,非要去外面闯荡。
这一世,陆青云已经不想再让别人瞧不起,他扪心自问的最后结果,就是自己如果想要过很好很好的生活,过没办法让别人俯视的生活,就必须要有权利,因为只有权利才能够让自己,处于别人需要仰视的地位。
无论到什么时候,在一个官本位思想浓郁的国家里,士农工商,走仕途的人,都是比较受看重的。
所以,陆青云要当官!要当大大的官,这样才不辜负上苍给自己的这一次机会!
正想到这里,就听到耳边传来那个叫做孙刚的人对自己说话的声音:“小陆,你去打点水来,把屋子的地拖一下。”
陆青云眯起眼睛抬头看了他一眼,却看到那孙刚一脸鄙视的看着自己,“新来的负责打扫办公室,我去把韩副书记的办公室收拾一下。”
说着,他起身就离开了办公室。
陆青云微微一笑,对于这样的小人物他倒是觉得挺有意思,看得出,这个孙刚应该是想要要求“进步”的临时工,否则也不会主动去给副书记打扫办公室,不过他如果以为自己这个新人好欺负,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就在这个时候,蓦然间门口传来一个有些迟疑的声音:“木头?”
陆青云一惊,木头是自己在初中时候的外号,自从初中毕业之后,已经足足七八年没有人叫过了。连忙抬起头,却看到一个个子有一米八十多,膀大腰圆的壮汉正有些疑惑的看着自己,刚才那声木头就是他叫出来的,这人穿着一身黑色皮夹克,手里拎着一个摩托车头盔,看样子也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眨巴着眼睛仔细的打量了这人半天,陆青云试着说道:“你是强子?”
那年轻人一楞,似乎是看到某种让自己不敢相信的事情,一下子扑了上来给了陆青云一个熊抱,像个孩子一样大呼道:“木头,你竟然真是木头,你小子,啥时候回来的啊,咋不给我打电话呢?”
陆青云已经快被他的熊抱弄的喘不过气来,好半天才挣扎着说道:“李志强你小子还是那个毛躁样,老子这不是回来了吗?还没来得及去你家。况且我又不像你,哪有钱买电话?”
李志强这才松开抱着陆青云的手,但是却拉着他的胳膊笑道:“自从你去省城念大学,咱们可有日子没见了,回头我叫上猴子,咱们好好搓一顿去。”
说着,又有些奇怪的看了陆青云一眼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上班?居然摸到我们这来了。”
陆青云一笑,指了指自己的桌子:“从今天开始,我们可就是同事喽!”
这句话一出口,刘强一下子就愣住了。
李志强跟陆青云是初中同学,两个人做了三年的同桌,关系自然是铁的没话说,即便是后来陆青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沐阳一中,两人还是有来往,直到陆青云却省城读大学之后,才渐渐的少了一些联系。李父属于那种在农村先富起来的人,自己早年弄了一个工程队,现在早已经发了家,成为这沿江乡远近闻名的老板,陆青云一直以为,李志强会跟父亲一起做生意呢,却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他。
从上学的时候起,李志强就对陆青云那脑子佩服的五体投地,虽然对他这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天之骄子跑来做乡政府的临时工有些不理解,但也知道眼下不是说话的地方,拎着自己的摩托车头盔朝里面走去,打算一会儿再好好“审问”这个死党,干嘛好好的大城市不呆,非要回沿江乡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