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个艳阳天,阳光从厨房的窗口照进来,给低头切菜的那人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柔和的金色。
柔和的,温馨的,如同那些过往时光里的每个清晨。
我又梦到陆珩之给我做菜了。
我看了一会儿,自嘲地扯了扯唇角,接着就径直转身进了卫生间。
梦境就是梦境,看看就好了,不能当真,当真的话,这会儿我觉得多开心,待会儿就会多失落。
可当我握着门把手打开卫生间的门时,我却突然嗅到了一股异样的气息。
是梦吗?
如果一切都是梦的话,我为什么会在梦里闻到饭菜的香味?
而我眼前,卫生间洗手台上随意摆放着一只男士腕表,百达翡丽鹦鹉螺。
是陆珩之的。
记忆像是被舞台上的帷幕,被这只表猛然扯开了一角,昨晚发生的一切情形在舞台上演绎。
昨晚,陆珩之在地下停车场埋伏我,我一拳打破了他的鼻子,他委屈巴巴地要我负责,我把他带回了家,帮他洗了鼻子和脸,又不小心扯坏了他的衬衫,我让他脱掉衬衣,结果他把自己脱了个干净还把我扛进了浴室要奖励……这只手表,就是他脱衬衫的时候脱下放在洗手台上的。
而此刻,这只手表还在洗手台上,这就说明,我不是在做梦。
不是梦境,而是现实。
厨房里做饭的陆珩之是真实的,所以我不仅能看到他在做饭,还能真切地闻到饭菜的香味。
所以,陆珩之他昨晚不仅把我扛进浴室吃了个干净,还在我的家里睡了一晚上,而且此刻还赖在我的房子里没走?
“陆珩之!”我陡然反应过来,连脸都没顾上洗,呼啦一声冲出了卫生间的门,我想去质问陆珩之,脸皮怎么这么厚,对我做了那么多无理的事情,我应该去把他赶走!
可我刚刚冲出去两步,就跟陆珩之撞上了。
他正端着一盘煎好的鸡蛋走出来,我的客厅实在狭窄,我冲过去的速度又猛,一头扎进他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