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樱一愣,牵开嘴角,“没事,我其实也没太在意,毕竟霍姑娘是小侯爷的表妹
怀安放了心,“那就好
他以前也以为二姑娘名声不好,又呆又傻。
但如今却觉得二姑娘是个爽快人,至少跟其他府里只顾往世子爷身边饿虎扑食的姑娘们不大一样。
果然,看人还是需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世子爷长得好,家世好,现下又有军功在身,无数女子都乐意扑上来。
可二姑娘却是另辟蹊径。
可见她是个有勇有谋,又不是因世子爷美色而靠近的第一人。
他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将来若她能嫁给世子爷,必然能将世子爷心上那道常年不愈的伤辽好。
……
从西市回府。
顾樱爱不释手的将那副新鞍擦拭了好几遍。
她以前为了讨江隐的喜欢,开始学习读书,写字,做女红,渐渐的,便将父亲教她的兵法和功法都忘了。
如今她重回年少时,正是将这些东西重新捡起来的好时候。
她不再为了男人而强迫自己去做一些不喜欢做的事,她这辈子,只想为了自己而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
胭脂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家姑娘不一样了。
她每日早睡早起,练武,骑马,睡前睡后都会读书写字。
老爷给姑娘留下的那些武器也终于派上了用场。
而且姑娘也比以前更加关心小公子的病,每日都自己亲自去沐风斋给小公子喂药喂饭,沐浴穿衣。
今日,胭脂将那从沐风斋偷回来的药渣递到顾樱面前,“这是小公子每日所喝药的药渣,姑娘,你好好看看,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顾樱将药渣拿起来仔细翻看,轻嗅,没闻出什么奇怪的味道,“先拿去用东西包好
胭脂忍不住嘀咕,“姑娘,咱们到底什么时候能将小公子挪到暮雪斋来?”
暮雪斋雪景清雅,顾樱在院子里的梅树下支了柄伞,旁边放着红泥小火炉,上头煨着暖玉酒。
她靠在摇椅上看一本医书,“既然胭脂这么急,不若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