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清醒的时侯,沈祠便觉得有东西压着自已,忍不住伸手去拿刀时,旁边的人凑着他耳边呢喃∶“胖胖别动,爹在睡会儿。”
温热的呼吸喷在耳边,酥酥痒痒的,感觉怪怪的,活了近千年的沈祠从来没有L验过这种感受。
姜漓搂着他的腰,腿搭在他身上,完全拿他当成一个人形抱枕,似乎是感觉到怀里的不安分。
姜漓用手搂了搂将他抱的更紧,头直接伸到了沈祠的脖颈处,温热的呼吸撒在皮肤上,酥酥麻麻的痒跟猫挠一样,睡着的姜漓格外乖顺,长长的睫毛,瓷白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绒毛。
由于睡觉不老实,姜漓衣领张开瓷白的脖颈露在外面,仿佛一掐就断,锁骨长的很漂亮,再往下,沈祠目光幽深转阴沉,咬紧了牙关笑了一声,靠,千年来第一次能让他动欲的,竟然是个男人。
一脚将姜漓蹬下了床,床下传来姜漓的惨叫“哪个挨千刀的敢踹老子。”
姜漓捂着屁股,站起身来一脸幽怨的看着斜躺着的沈祠,他的被子堪堪的遮掩在腹下,闭着眼睛靠在床头,墨色的长发如绸缎般散落肩头,乌黑的墨发与瓷白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照,里衣松松垮垮的耷拉在身上露出前面大片肌肤,隐隐约约露出来的腹肌,眉眼间带有一丝刚睡醒的懒散感,怎么看都像是个男妖精。
“沈祠,你踹我干嘛?”姜漓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招他惹他了,王八犊子。
“脚痒。”沈祠神色不明的看了他一眼,才掀开被子转身出了门。
“脚痒你也不能踹我啊?你这人”思想有问题,还没说出口,姜漓转念一想,沈祠可是大佬,他这段时间还得要跟在沈祠后面靠他保护,算了,权当保护费了。
咱们姜教授能屈能服,通俗一句话就是没骨气。
“沈大佬,腿疼吗?”
沈祠疑惑的看向姜漓,他确定了,这小人类除了长的好看点,脑子指定有点问题。
姜漓和沈祠刚进屋里,就看见两男两女正坐在屋里,吃着早饭,老人也坐在那里,时不时的回答下他们的问题。
“你们是谁?”他们一进去,屋子里的一个年轻女生就站了起来,警惕的看着他们。
“唉,瞧我这记性,他们啊是昨天晚上来的,也是来除妖的,你们不是一通被朝廷派下来的吗?没有见过吗?”
老爷子站起身来回答了女人的问题,没有等回复就招呼着姜漓和沈祠过来吃早饭,早饭只有一碗没有米的米汤。
“所以你们也是突然来到这里的?”坐着的一个男人询问姜漓,只见他身形高大,纯黑色的T恤紧绷在他身上,隐隐的透露出衣服下瓷实的肌肉,脸上留着络腮胡,一条手臂都是纹身,不威自怒,就像混黑社会的一样,姜漓看了一眼自已瘦弱的胳膊,暗暗的较量着如果和这人打起来能过几招。
“嗯”姜漓过去坐下,也不挑剔,端起碗就吃了起来,吃到半路才发现刚才走路好像不疼,腿伤没问题了,老人的药这么好使,心中思绪万千,但面上仍不显,暗悄悄的打量着几人。
“认识一下,我叫方峰,这是我媳妇儿曲小小,我是健身教练,她是舞蹈老师。”络腮男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已,还有他身边的一位很有气质的女人,不是那种冲击性的美貌,而是温婉大气耐看型的。
那女人穿着宽松的毛衣,下身是黑色的休闲裤,外面还搭了一个很大的黑色外套,一看就是络腮男的。
姜漓不动声色的目光在女人身上转了转,女人的坐姿有些奇怪,微微的护着肚子,动作不明显,但是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姜漓猜测应该是怀孕了。
“我叫郑蒙。”郑蒙就是刚才站起来询问姜漓的女生。
初春的天气还是带有一丝凉意,郑蒙穿了一个很短的裙子,上身穿了一个宽大的毛衣,外面套了一件三中的校服,是个高中生。
漂亮的脸蛋上染了脏污,头发凌乱,衣服也破破碎碎的,露出的腿上还有几道伤痕还有陈年旧疤,姜漓眯了眯眼睛,女孩儿像是经历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躲在角落里轻微发抖,不知道是害怕还是被冻的。